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评审备案前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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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)有关规定,现对《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》(简本)进行公开,具体见附件。 一、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。 联系单位: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:王 袁 联系电话:0833-2179592 电子邮箱:scscsdlihk@powerchina.cn 通讯地址: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高新区临江东路509号中电建水电大厦(乐山) 二、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:公示日期为2025年8月5日至9月1日,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。
附件: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(简本).doc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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