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短时地震叠加 驻地电站人员第一时间启动防灾减灾排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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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6时59分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连续发生3.3级、3.7级浅源地震,震源深度23千米,震感强烈。克州新隆公司“三站一中心”运维人员对水工建筑物、机电设备及重要枢纽开展专项排查,均未发现异常。 地震发生后,克州新隆公司迅速响应,第一时间启动防灾减灾排查工作。值班领导立即通知电站现场负责人,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对震后电气设备及建筑物开展全域巡视检查。集控值班人员通过核查监控系统报文,统计分析机组振摆信息、轴瓦温度信息等,对机组运行工况进行判断,确保机组运行无异常。现场值班人员通过对水工建筑物、机电设备、边坡公路的巡视检查,实时监测地质变化,全力防范次生灾害发生。 工作现场,克州新隆公司强化三点安排: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,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确保“三站一中心”之间的信息报送及时准确,做到“即发即报、零延误”;二是要全面加强设备设施巡视检查频次,加强现场值班力量,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提高流域电站联合调度能力,保证特殊情况下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;三是要保持高度警惕,时刻防止余震带来的次生灾害,做好迅速落实保人身、保设备的各项应急措施。 经过震后全覆盖排查,截至目前,克州新隆公司“三站一中心”人员安全,设备设施运行正常,暂未发现因地震诱发的安全隐患,电力生产工作未受影响。下一步,克州新隆公司将加强值班值守,继续密切关注防灾减灾排查工作,压紧压实责任链条,不断强化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,全力保障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。 克孜勒苏河流域塔日勒嘎水电站、夏特水电站和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,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,塔日勒嘎水电站位于乌恰县吾合沙鲁乡境内,距离乌恰县城约70公里,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,2015年5月15日全部建成投产,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,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(4×1.25万千瓦),设计年发电量1.69亿千瓦时;夏特水电站位于乌恰县康苏镇境内,于2017年7月15日开工建设,2022年4月13日全部建成投产,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,装机容量为24.8万千瓦(4×6.2万千瓦),设计年发电量9.36亿千瓦时;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位于夏特水电站下游3公里处,装机容量为2万千瓦,于2015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,2016年6月28日正式并网发电,设计年发电量2590.44万千瓦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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